兰州农村集体土地年底前将全部“领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02 阅读量:
8月1日,兰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场会在榆中县召开,会议提出在今年年底,兰州市必须完成全市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2014年底以前全部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和土地统一编码工作。今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2013年1月1日起,各省辖市、县(市、区)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时,必须出具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在实施征地拆迁时,要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2013年1月1日起,各省辖市、县(市、区)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时,必须出具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在实施征地拆迁时,要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