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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企业投资公租房可获补贴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1    阅读量:

 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今年除了继续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外,还将通过提供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减免相关税收等措施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顺利完成。财政部将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适时扩展到全国。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渠道,从公共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需要政府支持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同时,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市县财政部门可以对企业给予适当的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企业获得的贴息贷款要严格按规定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