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不对普通住宅征房产税 试点方案仍在讨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12 阅读量:
国家税务总局一位权威人士近日透露,有关部门确实已经收到重庆、上海等城市房产税收方案,但目前仍处于讨论阶段,暂时还没有时间表。
据该人士介绍,目前这些城市上报的房产税扩征方案,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和多套住房,暂时不会对普通住宅征税,“不会让普通老百姓增加税负。”
此前,一些地方房产税方案也已经透露出对上述物业类型和购房行为征税的思路。重庆市市长黄奇帆6月8日表示,重庆的房价是基本合理的,重庆不会针对所有商品房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目前考虑只针对高档住房,具体方案是对价格高于市场均价3倍的“高价房”收取1%的房产税。而北京市有关方面也建议对持有多套住房、高端住房等研究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对闲置房产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
该人士指出,重庆、上海等城市之所以对出台住房保有环节税收方案积极性很高,主要是希望通过税收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尤其是抑制外来购房需求。“但是抑制过度需求需要做很多事情,不仅仅是出台税收政策。”该人士强调。
而出台房产税方案要考虑的问题也很多,不仅要考虑政策出台后的调控效果有多大,也要考虑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会存在征管死角,征税成本是否过高。“历史上,我们有过很多教训,为了进行调控,匆忙出台了一些税收政策,但最后都没有效果,财政收入也没有增加。”该人士表示,房产税方案没有经过充分讨论是不会轻易出台的。
该人士认为,要区别对待不同住房,则需要很庞大的征管队伍,对一套房、二套房和三套房的界定十分复杂,即使按人均面积计算,也需要充分了解每个家庭的结构,“如果这些问题不在设计方案时考虑好,出台以后又存在很多漏洞,反而会带来负面效应。”
今年5月中旬以来,关于房产税的讨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在传出上海市拟征房产税的消息以后,多种关于房产税的声音频频传出。“目前说房产税要开征,都只是推测。”该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