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品房经适房20日起办证 其他遗留问题只作登记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8-24 阅读量:
19日,记者从兰州市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自即日起至12月集中解决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方面的遗留问题,其他遗留问题只作登记.根据兰州市政府《关于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指挥部研究,决定按"先易后难"、"先单位后个人"的方法集中解决各类突出问题.自即日起至12月集中解决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方面的遗留问题,其他遗留问题只作登记.
商品房遗留问题解决方法
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竣工验收备案且入住满1年,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批准层数范围内的,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换正本手续,由房产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直接办理产权登记;对违反审批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超层、加单元的房屋由市规划部门进行处理,按建设工程造价的10%进行罚款,补交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结建费等费用.
对虽然违反建设工程规划,但符合城市规划或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房产部门依据市场规划部门的处理意见予以办理产权登记,不再办理规划手续;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已竣工验收备案,且入住满1年的,由城管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处理,补交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结建费等费用.对虽然违反建设工程规划,但符合城市规划或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房产部门依据市城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予以办理产权登记,不再办理规划手续;对属于违规建设且未经处理的,由规划、城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接受处理后,房产部门按第二、三款办理登记.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其在市内投资的其他项目一律停办审批手续;在停止审批其涉及的项目手续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证照、资质等在年审是不予受理、审核,直至注销其开发资质;同时,对企业法人列入行业"黑名单"中,在媒体公开进行曝光.
经适房遗留问题解决方法
凡既得《建设工作规划许可证》副本,竣工验收备案且入住满1年,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批准层数范围内的,由房产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直接办理产权登记;对违反审批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超层、加单元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且入住满1年的,由市规划部门进行处理,按建设工作造价的5%进行罚款,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结建费等费用.对虽然违反建设工程规划,但符合城市规划或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房产部门依据市规划部门的处理意见予以办理产权登记;对户型面积超标准建设,已竣工验收备案且入住满1年的,超标部分按购房当年省政府发布的普通商品房市场价购买,差额部分上缴市财政,持缴税凭证,经市房改办审核同意后,房产部门予以办理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