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国土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8-24 阅读量: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和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编号为G1016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兰政储让〔2010〕27号文件,该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请持相关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城关区分局地籍部门申请复查;宗地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持有的土地证,待依法拆迁安置补偿时注销。上述工作均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公开供应手续完成后,竞得人申请土地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9月13日(工作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提出竞买申请,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
四、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宗地,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宗地,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出让文件1、2、3、4、5、6、7、8、12(简称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人和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出让文件1、2、3、4、5、9、10、11、12(简称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
出让方式将于2010年9月15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属于挂牌出让的,同时通知加价幅度。
五、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0年9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
2、拍卖地点:城关区通渭路127号兰州规划土地大厦16楼土地拍卖大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10年9月16日至2010年9月27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
9:00-11:00, 15:0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城关区通渭路127号兰州规划土地大厦11楼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1110室
六、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8月30日起(工作日)到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27号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1110室领取《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G1016号)》。
七、其他事项
本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G1016号)》载明的为准。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联系人:周晶 罗树翔
联系电话:0931-8484137
传 真:0931-8472537
电子邮箱:LZTDCBZX@163.COM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供地条件
出让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投资总额
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总额)
G1016
城关区刘家滩以东、T607-1号规划路以南、S610号规划路以西、T605号规划路以北
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现状地块
71336.9平方米
商业、居住、办公、酒店综合用地
≤4.0
≤30%
≥30%
商业为40年、办公为50年、居住为70年
74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