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楼市新政重心在“稳”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1-15 阅读量:
11月14日兰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这是继7月7日下发《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后,兰州市针对房价发布的又一新政。《意见》一经发布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
市民:房价走势难预料
楼市新政出台,兰州市民最关心的是其能否让房价下降。
公司职员王先生告诉记者:“相比83号文件,这次调控更多针对的是投资人和开发商,真正惠及本地居民的政策很少,再加上保障性住房建成也要两三年的时间,这期间房价到底会如何,很难预料。”
高中老师张先生也认同王先生的观点,他说:“新政不可能使兰州的房价下跌,只会减缓房价上涨的幅度。在刚性需求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出台严厉的调控政策,只能做到稳房价而不是降房价。基于此,楼市还将在一段时间内呈现供需博弈的局面。”
开发商:新政旨在稳房价
很多人认为,此次发布的《意见》是兰州市最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但兰州民城集团董事长尚峰对此并不认同。他说,在整个《意见》中,第四条调整商品房网上售房系统是比较有力度的一条,此举对打击投资、抑制房价上涨有一定的作用,但从《意见》整体来看,其效力却非常有限,原因有三点。
尚峰说:“首先,兰州市房源紧缺,不管是商品房的供给量还是保障性住房的供给量,都无法满足本地居民的住房需求,供应不足需求旺盛将导致房价很难下降。其次,房价的构成因素有很多,单从政策层面进行调控,是不可能有多大效果的。第三,国际大环境的影响非常大。中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此时还不断受到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只有不断转变发展方式才能面对危机,这是经济发展中必须经历的过程。根据兰州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实际,加上通胀压力不断增大,兰州市政府此次发布的《意见》主要是为了稳定房价,遏制其上涨势头,而不是使房价有一个明显的下降。”
仁恒集团总经理张斌表示,《意见》是为了引导兰州房地产业沿着更健康的道路发展。“主要目标是稳定房地产市场,抵御外来经济带给我们的危机,不仅是对房产企业的保护,也是对本地居民的保护。”
专家:新政落实有难度
兰州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义认为:“仅从学术角度看《意见》,它还不是非常详细,而且有些条款在落实的时候尚存在一定的难度。比如,尽管调整了网上售房系统,但是要把兰州市的每户人家的房产情况都弄清楚,建立一个庞大的数据信息库,难度是非常大的。此外,《意见》只提到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给,却没有明确的说清楚每年到底要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实现多少套实物配租。《意见》只有具备很强的操作性,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另外,刘义认为,从《意见》中可看出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是非常的大,“7月7日兰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实施意见》后,时隔四个月又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可见由房价过快上涨而引发的民生问题已备受政府关注。如果能够严格执行这两个《意见》,兰州的房价肯定会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房地产企业也会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