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兰州两会:保障性住房 保障机制应完善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1-13 阅读量:
兰州市廉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及统建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已有序顺利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建设资金不足;建设用地紧缺;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保障机制尚不完善等。为此,民建甘肃省委员会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兰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提案》。
正在建设的晏家坪廉租房小区
现状
保障房保障机制尚不完善
据调研,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市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兰州市目前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所需资金约19.61亿元,到位资金仅7.71亿元,资金缺口达11.9亿元。兰州市特殊的地理位置,更使新增土地有限,存量用地紧缺,用地矛盾十分突出。
同时,由于受到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项目建设资金缺乏、融资渠道较窄等因素的制约,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存在开工率低、投资完成额低、地方投资到位率低、问题整改率低的问题。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有关政策没有严格落实到位,导致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存在建筑面积超标、套内设计方案不理想、保障对象过于年轻化等问题;有些部门未严格执行廉租住房建设行政划拨土地的有关政策,采取购买方式解决廉租住房建设用地,部分通过行政划拨的土地未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及产权证、银行按揭贷款等程序多、报批慢等。
建议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民建甘肃省委员会建议:要从土地供应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等环节入手,对兰州全市住房结构进行针对性的规划和调整;多方面筹措保障性住房房源,首先要增加新建廉租住房的数量。其次是对企业自主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要严格审批,防止多余的经济适用房以商品房价格向社会销售。
建议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同时还可以把商品房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与配建廉租房的套数、建设标准、质量安全、回购价格等关键问题紧密联系起来,进行挂钩审批,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利用公积金回购小户型二手房
可以探索运用住房公积金回购一批小户型的二手房,用以增加房源,提高保障水平。廉租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可按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最低一级收费标准计收,其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同时,可以组织有劳动能力的廉租户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以其就业收入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也可以采取小区自治的管理方式,由街道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聘请小区内的低收入者担任秩序维护员(原称保安)、清洁员、物业管理员等工作,既加强了物业管理,也可解决小区内低收入者的就业问题。
对话政府部门
兰州市将实施公租房建设
记者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兰州市将从今年起,加大土地供应向保障性住房建设倾斜力度,从源头上给予保障。在“十二五”期间,兰州市还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6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250万平方米,完成450万平方米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从而大力解决兰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兰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孙建中说,目前,兰州市纳入住房保障的居民约有2.4万户,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廉租房有1万多套,最终将保证80%的人能住进廉租房。“虽然目前还没有足够的廉租房投入使用,但对于困难家庭都已发放了住房租赁补贴。”孙建中说,每户每月大约能领到270元的租房补贴。
除了廉租房的覆盖外,在兰州,不同的收入阶层都能享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与此同时,从今年开始,兰州市将实施公租房建设,解决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市民心声
落到实处最关键
针对民建甘肃省委员会的建议,记者昨日走上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市民们均对委员们的建议表示了感谢。
市民程龙彬先生说:“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使得住房市场缺乏重要的平衡器,真正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只能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政协委员们的这个提案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政府一定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值得提出的是这种供应必须落到实处,不能仅仅写在规划上、计划上,而是应定期向社会公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究竟安置了多少户家庭。”
市民张宏表示:“面对居高不下的兰州房价,政府部门应该尽量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尤其是要将关注的目光放在‘夹心层’群众身上,让更多的住房困难户感受、享受到政策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