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下月起政府投资建设停车位将拍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29 阅读量:
为进一步治理城区交通拥堵问题,规范市区停车秩序,我市将对全市现有机动车停车泊位,全部重新规划进行集中整治。3月26日,我市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工作召开会议,传达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落实全市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安排》。据悉,4月1日起,我市将对经营性停车场进行市场化经营,逐步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位进行拍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森洙参加会议。
记者在会议上获悉,我市将陆续出台《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资金管理办法》、《兰州市近郊四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办法》、《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兰州市公共和道路停车场地经营权有偿出让暂行办法》、《兰州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全市公共停车场及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划线方案》、《全市车行道临时停车泊位划线方案》等文件,完成关于停车问题的整章建制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4月30日前,我市将在全市重点区域和路段,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停车场、占道修车装潢厂(店)和洗车场等,集中力量,清理取缔;集中清理整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从市地税局领购的停车费发票;通过采取全天巡查和重点地段重点处理的方式,对全市各路段进行逐一清理。
在此次整治当中,我市将对经营性停车场进行市场化经营,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建设的地下或地上立体停车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经营模式。为此,我市将对机动车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管理权与经营权进行分离,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从4月1日起,全市将全面启动对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的市场化运作工作,逐步开始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停车场和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拍卖。其中,大型公共停车场实行单个拍卖,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按街道划分就近实行捆绑拍卖。
记者了解到,对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拍卖收入将分年度上缴兰州市级财政,作为兰州市道路桥梁的建设资金。机动车停车场规范之后,所有的收入要全部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