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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下周起集中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7-29    阅读量:

兰州市将在下月起集中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放证历史遗留问题。昨日,兰州市对解决房屋产权遗留问题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来自全市40多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也参加 

  下周起 解决“黑房子”问题 

  从今年8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兰州市将集中解决全市的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兰州市房管局召集各成员单位及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培训。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要求,“市效能办要对办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对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部门及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房地产企业建立评价体系 

  袁占亭表示,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应主动申报,对不配合、不主动申报的开发企业和建房单位,相关部门要进行督促。对督促后还不申报的单位,依法依规停办该单位其他项目的审批手续,对企业的证照、资质等在年审中不予受理审核,注销其开发资质。 

  为了让兰州市不再出现“黑房子”,袁占亭强调,今后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审批的项目要跟踪检查,责任到人。袁占亭还表示,应建立对房地产企业的评价体系。 

  出台《细则》 明确职责和程序 

  据悉,兰州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指挥部出台的《兰州市解决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确定了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和办事程序。根据《细则》,兰州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指挥部办公室将为产权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接收产权人(单位)登记申请材料,转接测绘、产籍档案。 

  办理程序 

  1.由产权人(单位)持申请资料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其登记造册; 

  2.转各辖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测绘、产籍核查,时限为7个工作日(产籍核查存在问题的退回申请人); 

  3.个人申请的,须登报公告,公告期为10天(如有异议退回申请人); 

  4.上述工作完成后,返回指挥部办公室,由其会审同意后签署会审单; 

  5.需补交相关费用的,持会审单到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财务部(兰州房地产大厦1226室)缴纳,缴纳完毕后持缴款凭证返回指挥部办公室; 

  6.指挥部办公室向申请人(单位)发放办理通知单。通知单为一式三联:一联指挥部办公室存档,一联转各辖区房产管理部门,一联发放给申请人(单位)。不需补交相关费用的,指挥部办公室直接为其发放办理通知单; 

  7.各辖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指挥部办公室办理通知单按正常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