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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谁应该对建筑短命负责?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6    阅读量:

昨天有媒体报道引用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的话: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40%的水泥、钢筋,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5月11日《中国青年报》)这篇报道列举了大量建筑短命的事例:投资2.5亿元的沈阳五里河体育场18岁“夭折”,亚洲跨度最大的拱形建筑、只有15岁的沈阳夏宫2秒钟内变成废墟……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筑平均使用寿命都非常高,英国是132年,法国是85年,美国是80年。“我们有5000年的历史,却少有50年的建筑”,真让人悲哀! 

  据报道,有些短命的建筑,其质量是相当过硬的,因此将其爆破曾引得有些群众痛惜不已甚至失声痛哭。拆掉这些质量本无问题的建筑,所造成的资源浪费让人触目惊心。正如有些网友所说:“这炸的不是楼,是钱!”遗憾的是,这些钱都出在纳税人身上,而不是由决定盖楼、拆楼的人自掏腰包,将其爆破对于个别地方的官员来说可谓毫发无损,他们又怎会心痛?他们要的就是拆了旧楼盖新楼的“政绩”! 

  少数地方GDP出政绩的观念根深蒂固,是导致建筑短命的主因。目前一些地方官员的考核,主要还是看GDP,导致他们难免要受GDP指挥棒的左右。为了快出GDP,快出政绩,就去搞献礼工程。平地起高楼创造一次GDP,拆掉再建则创造了第二次GDP,破坏反倒成了创造GDP的突破口,所以有个别官员理直气壮地说:“拆出一个新中国”. 

  科学发展观就是治疗建筑短命的良方。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对建筑界也是适用的。建筑短寿,不过是畸形政绩观和不健全机制下的“蚤蛋”.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决策者应该负起责任来,一旦发现短命建筑问题,就必须问责,哪怕是“集体决策”失误,也应追责。现在有些建筑工程已经实行终身责任制,这就是一个痛定思痛的好办法。相信只要制度完善、监督到位、机制合理、问责有力,短命建筑就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