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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农村集体土地禁止擅建公租房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6    阅读量:

昨天,记者从国土资源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为21.8万公顷,约为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地量的两倍。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供应7.74万公顷,占比35.5%。今年中央下达的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得到落实。 

  国土资源部同时下发通知,明确提出要防范和杜绝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严肃查处“小产权”房。坚持并完善招拍挂制度,保持地价平稳。 

  【供地计划】 

  全年计划供地21.8万公顷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介绍,据各地上报汇总,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万公顷,与去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18.47万公顷)和实际供地量(12.63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8.5%和72.6%,超过前两年年均10.17万公顷的实际供地量。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为17.13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8.6%,比去年提高两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为7.74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35.5%,与去年计划(6.58万公顷)和实际供地(3.24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7.6%和138.9%。 

  廖永林表示,今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较大,主要是为确保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任务。 

  廖永林说,据初步测算,今年中央下达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用地需求近4万公顷。目前,各地已按照中央分解下达的任务和供地能力安排了计划,并通过加大土地供应量等方式及时供地力促按时开工。 

  >>北京情况 

  保障房用地比计划增三成 

  昨天,记者在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看到,北京住房用地总供应量为2550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1330公顷。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充足供应,北京此前公布的今年首批入市交易地块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已达1600公顷,比计划多出30%以上。下一季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将批量入市。 

  【公租房建设】 

  集体土地试点公租房先报批 

  廖永林表示,目前一些地方出现了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建公租房和“小产权房”等问题。国土资源部为此下发《通知》要求,未经国土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严格规范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部门要严格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 

  廖永林表示,对于商品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个别直辖市,确需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公租房建设试点的,地方人民政府须按照控制规模、优化布局、集体自建、只租不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流转的原则,制定试点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能试点。 

  >>北京情况 

  只租不售有别小产权房 

  去年,北京提出在农村集体土地及工业园区建公租房的思路:政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建、参股或出租土地等方式建公租房,农民持股分红。国有企业、产业园区亦可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解决职工住房需求。副市长陈刚曾表示,此类公租房为集体拥有,只租不售,与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 

  【关于招拍挂】 

  四种招拍挂创新做法获肯定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廖永林强调,今后的土地出让仍然坚持招拍挂制度。廖永林说,国土资源部对京、津、沪等地的土地出让方式开展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各地实践比较成熟的“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等四种招拍挂创新做法。 

  今后,各地可选择恰当的土地出让方式和政策,有效合理调整房价地价。对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可推进网上挂牌出让方式。明确土地开发利用、竞买人资格和违约处罚等条件,组织网上报价竞价并确定竞得人。这有利于进一步遏制土地交易中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