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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土地出让收益按比提取教育资金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9    阅读量: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要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会议指出,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已成为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2010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相当于公共财政收入的17.6%。但要清醒地看到,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今明两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着力向教育倾斜,更加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会议要求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 

  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各级政府安排支出预算时,要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对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也要按照这一要求安排教育拨款。同时要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投资的重点,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 

  ■解读土地国有收益应全民享有 

  国土资源部公开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300多万亩,土地出让收入高达7万多亿元。2008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为9600多亿元,2009年就猛升至1.59万亿元,同比增加63.4%;2010年更是高达2.7万亿元,同比增逾70.4%。 

  与“收”相比,土地出让金的“支”值得高度关注。由于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近几年出让金大涨,其已经成为地方政府不折不扣的“钱袋子”。 

  对于土地出让收益的使用,有关专家认为,中国是土地国有政策,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土地用作商业开发必须给与一定补偿,但是难以达到分配到每个人。因此土地出让收益应该投入到公共服务中去,按比例计提教育基金,提高教育水平,全民受益。另外,按照规划,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占比要达到4%,通过提取土地出让收益,有利于达到这个目标。